侦探资讯

侦探资讯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先生

手机:19874696007

电话:19874696007

邮箱:19874696007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423号恒越大厦

公司新闻

武汉侦探事务所:失去监护人资格的条件都有什么

  • 作者:武汉调查侦探
  • 发布时间:2024-12-18
  • 点击:101次
失去监护人资格的条件都有什么

一、失去监护人资格的条件都有什么

监护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对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重大伤害,如虐待和遗弃等恶劣行径。在监护过程中,监护人未尽到应有的责任,甚至无法履行监护义务,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从而使被监护人陷入极度困境之中。

此外,监护人还可能实施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失去监护权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失去监护权后,孩子抚养权通常仍归未失去监护权的一方。监护权主要涉及对孩子的监护和保护等职责,而抚养权侧重于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等权利。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对孩子的关爱程度等因素。若一方失去监护权是因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等法定情形,抚养权可能会判决给另一方。

例如,一方有赌

博、吸毒等恶习,严重影响孩子成长,法院可能会判决另一方获得抚养权。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三、如何认定失去监护人资格的具体情形

认定失去监护人资格的情形主要有:严重侵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如虐待、遗弃等致被监护人身体严重伤害或精神障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如长期不照顾生活起居致其生命健康受严重威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如性侵等。

法院在认定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行为的性质、后果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等。需有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上述行为,且经法定程序,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这样能更好地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

监护人失职,对被监护人身心造成重大伤害,包括虐待、遗弃等恶行。未履行监护责任,拒绝委托监护,致被监护人深陷困境。并可能实施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9874696007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9874696007

二维码
线